关于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顺河镇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南京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顺河镇
3.联系人:丁满意
4.电话:18751796877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
(2)废水排放监测;
(3)噪声排放监测;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四、验收结论
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手续完备,基本落实了“三同时”的相关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气污染因子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达标,废水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达标,总量控制均达到相关批复要求,噪声监测结果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见附件)。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20个工作日。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示时间
2022年07月25日-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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